职工大修、翻修自住住房,应提供职工所在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的房屋管理部门开具的大修、翻建证明、产权证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额度由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确定,不包含购买装修材料的发票金额。
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1、职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
2、本人及配偶或单身职工目前在我市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和商品住房的,可以提取夫妻双方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线下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公积金贷款中心进行办理。具体步骤如下:
1了解提取条件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身份证、结婚证等。
2携带证明材料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公积金贷款中心提交申请。
3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等。
4如果审核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公积金贷款中心会按规定办理提取手续,将个人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转入指定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