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函
适用于招投标环节,可替代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投标单位(含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服务等)
招标人:招标单位
担保责任:在担保期间内,投标人参加招标人依法开展的招标项目的投标竞争过程中,因下列情形给招标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可向保证人提出索赔,保证人依据担保合同的约定,在担保金额内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2. 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
3. 中标后,投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4. 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5. 投标人中标后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6.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有关投标实质性违约情形。
企业自己到银行办理,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企业已经在银行开立了账户并有一定的存款作为担保,二是该银行已经开通投标保函业务。由于大多数企业和银行网点不具备这些条件,所以企业自己向银行申请投标保函的情况比较少见。
程序
1、申请人填写《保函申请书》并提交有关资料;
2、银行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手续和项目可行性进行审查;
3、签定协议,落实保证金或反担保;
4、银行为申请人开立投标保函。
* 投标保函办理的金额一般为投标报价的1%—5%。
* 投标保函的期限
投标保函有效期一般为六个月以内,从开出之日起生效。
标保函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对于投标保函格式,主要是指投标保函的担保条件,即:
1. 如果委托人在投标书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 如果委托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雇主的中标通知后:
(a) 不能或拒绝按投标须知的要求(如果要求的话)签署合同协议;
(b) 不能或拒绝按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而雇主指明了产生上述情况的条件,则本行在接到雇主的次书面要求就支付上述数额之内的任何金额,并不需要雇主申述和证实他的要求。